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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永安”建设
省诚信促进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时间:2026-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8月13日,省诚信促进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省政协副主席,省诚信促进会会长余军出席并讲话。薛云官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诚信福建”建设迈进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各级诚信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诚信促进工作,依法赋予促进会参与诚信宣传、行业自律等职能。这既是对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多年深耕诚信建设工作、践行社会责任的充分肯定,更为促进会履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依据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省诚信促进会要以《条例》正式施行为新起点,顺势而上、主动作为,坚持以法治力量夯实诚信根基、以实干担当擦亮诚信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诚信福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项具体工作。一是要抓好《条例》学习,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组织全员深入系统学习《条例》,逐条深研吃透,真正做到懂政策、懂规矩、懂业务,把法治素养转化为服务“诚信福建”建设的能力。二是要全域常态宣传,营造诚实守信氛围。筹备召开《条例》学习培训座谈会,并依托“诚信八闽行”和诚信“6+N”等系列活动,推动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多下基层、多进校园、多走园区、多跑企业等开展常态化、接地气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就是便利、信用就是最好的通行证”,持续营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当好桥梁纽带,抓落地促实效。发挥省诚信促进会的平台优势,引导广大会员企业主动对标《条例》要求,把诚信合规融入日常经营、行业自律,以企业诚信筑牢行业诚信、夯实社会诚信。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结果互认,助力构建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时,用好与高校合作的诚信智库力量,为全省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供智力支撑。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省诚信促进会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批新增会员资格审查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