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派驻环保局巡回检察联络室在一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永安市某自然保护区所辖上坪村伴溪存在非法采砂现象。经过鉴定,该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已达刑事标准。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17年11月7日,永安市检察院向市国土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同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14日,涉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自从2017年初布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永安市检察院这种立案监督工作已呈常态化趋势,
据了解,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生态检察监督,永安市检察院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拓宽监督线索来源,认真梳理涉及环境资源网络舆情,主动走访基层群众、乡镇企业,建立健全常态性生态巡查机制,切实完善生态检察监督手段。同时,该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
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采集,扩大抽查覆盖面,为立案监督提供有效线索。自今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以来,该院已开展立案监督工作3件,涉及森林采伐、矿产开发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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