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以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与人防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合作、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调阅人防部门2009年3月以来本市易地建设费收取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免交、减交、缓交易地建设费等6个问题,该院向人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督促人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追缴相关责任单位所欠的易地建设费;同时,针对5个未开工建设项目,督促规划部门收回注销《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了解,本次专项监督活动共核查易地建设项目651个,发现欠缴项目13个,欠缴金额达142万,现已向相关责任单位追缴到位易地建设费12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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