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感到非常懊悔,希望检察官能再给我一次机会……”驻所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患有眼疾,家庭困难,还有八旬母亲需要照顾,为了充分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公开审查由该院执检部门负责人主持,公诉案件承办人、林业主管机关、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以及所在自然村的代表等参加,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担任听证员。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务农时不慎将未掐灭的烟头丢在农田杂草上,引起杂草燃烧,火势蔓延发生森林火灾。公开审查会上,在承办检察官的指挥和引导下,针对嫌疑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依次由侦查机关、公诉部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充分发表意见。鉴于本案涉及生态环境损害,在森林损害后果以及生态修复可能方面同时还听取了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保障了本次听证意见的客观性、全面性和专业性。
听证员在听取上述意见后,经认真评议,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无继续羁押必要。会后,检察官充分考虑听证评议结果,综合案件事实和取保候审条件,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被采纳。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已取保候审在家。
据了解,该案是三明市检察机关首起通过听证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的案件,对探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方式,增强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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