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森林永安”建设目标,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司法保护,确保公众饮用水安全,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该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以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聚焦破坏饮用水水源环境违法犯罪,今年以来,监督环保部门移送涉嫌污染水环境案件1件2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自去年在市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联络室以来,该院借助河长制信息平台和河长微信群,联合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河流水质、河长履职、专管员巡河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大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巡查质效。
此外,该院还立足巴溪流域污染专项整治成功经验,将整治范围扩大至流经永安境内的同属闽江上游的“九龙溪”、“文江溪”等流域,突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重点,监督行政部门保持生态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该院共督促排查涉污企业47家,取缔非法采砂点14处,推动辖区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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