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凝聚法检合力,提升办案质效。近日,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峰应邀列席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代表检察机关就一起民事再审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承办法官就提交讨论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等进行汇报,检法双方针对案件焦点进行充分讨论,邓长峰检察长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再审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
通过依法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对民事再审案件提出检察意见,有效增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效果,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永安市检察院将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与永安市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增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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