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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仔普法·开学季|一图读懂《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时间:2026-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7月24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本条例共26条,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源头预防、协同治理、支持体系建设、专门学校建设管理、重新犯罪预防等关键环节。一图带你读懂核心要点——

LET'S GO!

——核心要点拆解——







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

解读指南


犯罪条例





要点①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实行综合治理。




”



要点②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与未成年人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规劝并加强管教,并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同时应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预防工作,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要点③

“


学校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纳入教学计划,开展道德、法治、心理健康、网络安全、青春期健康、防毒禁毒、自我保护、防欺凌等教育教学活动,确定一名学校负责人分管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制度,发现不良行为及时介入、干预和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应完善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的聘任与管理制度。




”



要点④

“


公安、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



要点⑤

“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



要点⑥

“


条例对专门学校学生的出路保障和离校跟踪帮扶作出明确规定:


畅通升学就业渠道。鼓励专门学校与职业教育学校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畅通专门学校学生升学、就业渠道。




”



要点⑦

“


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关工委、青年联合会、学联、少先队、社会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体系建设。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应提供预防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与帮助;发现未成年人实施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及时转介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可能存在犯罪行为或遭受不法侵害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