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深挖案件线索,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和生态环境资源。
该院在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积极加强与法院、林业、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走访座谈、联合检查、查阅执法案件台账等多种形式积极摸查案件线索。同时,与环保、国土等部门签订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联络员、案件信息共享、环境保护协同执法督促等五项制度以及通过《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的六种情形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非诉行政执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协助配合的范围和方式,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接下来,该院还将继续深化非诉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在巩固“国有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成效的基础上,紧盯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努力为社会公众的健康构筑起检察安全屏障。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计办理非诉执行案件18件,挽回各类国有财产291.5万余元,恢复被毁各类土地43.2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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