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苏某某、吴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向永安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目前检察建议已被采纳。
据悉,该院在审查中发现市煤炭办存在巡查表面化、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日常巡查仅停留在矿外巡查,未将巡查工作延伸至井下,且在发现问题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断非法生产,给非法生产者留下可乘之机,严重损害了煤炭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危害着矿上工人的生命安全。
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该院向市煤炭办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增加日常巡查次数,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井下巡查,同时,加大对历年已关闭矿井的巡查力度,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围绕非法生产所需的用电、用水、用工、用具等多方面开展立体化巡查,及时准确排查出非法生产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及时查处无证开采,超越审批权限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一步通过持续跟踪、定期回访的方式监督整改落到实处。
据悉,该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召集全市12家煤矿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会,并下发两份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强化事故防范,维护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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