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检察院对该院制发的针对一起涉民营企业负责人失火案的检察建议进行事后回访活动,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实处。
据悉,该企业负责人在明知机器设备存在故障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该设备,导致非正常运转的设备在故障中产生火星,引发森林火灾。鉴于该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为确保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预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该院对涉案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并依法公开宣告。
为了进一步核实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前往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回访。在回访过程中,检察官看到:根据检察建议,该企业已经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加强日常安全隐患巡查,增加车间监控设备,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强化设备维护,在设备厂家的指导下进行每个月两次维护;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车间内油垢进行收集整理,消除安全隐患等等。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已按照检察建议进行了一系列整改,还深有感触的介绍,受检察建议的启发,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化、正规化。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企业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检察建议并取得实在效果感到非常欣慰,同时也建议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项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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