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永检资讯
永检资讯
永安检察:进农村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并向参会人员普法
时间:2020-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下次不会了,还要跟村里的老人家说不要随便去山上砍木头。”被不起诉人刘某说道。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进农村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就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法治宣传。

  本次不起诉宣告涉及一起盗伐林木案。刘某为了使用木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25株,林木立木蓄积3.416立方米。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自动投案、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缴纳生态公益补偿金,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调查核实还发现,刘某系老年人犯罪,为村低收入人员、生活较为困苦。综合全案事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遂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结合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行为危害性,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随后,检察官结合案件的情况向参会人员普法,发放《永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通过讲解近年来该院办理的贴近群众生活、多发易发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动员群众相互宣传。

  为了强化办案效果,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发生,会后检察官还到农户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进乡村,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和认罪认罚刑事司法政策,彰显了检察公信和温度。结合案件释法说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切实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