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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企业以案释法效果好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永安市某企业,依法对一起家庭成员间故意伤害案件公开宣告不起诉,当事人所在企业相关领导、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宣告活动。通过依法公开宣告,及时对被不起诉人开展法律教育,被不起诉人段某当场愧疚自责,表示一定会孝顺老人,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同时也警示教育企业其它员工要引以为戒,做好一名遵纪守法的职工,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2020年1月,被不起诉人段某因家庭矛盾与岳父王某发生争执互殴,造成王某轻伤二级的结果。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自首情节,如果对当事人批准逮捕可能会激化家庭矛盾,不利于化解家庭成员的心理隔阂。案发后段某深感自责和愧疚。同时,被害人王某也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罚,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机会。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从“少捕少押慎诉”的理念出发,依法在看守所对该案开展公开审查听证,充分听取侦查人员、律师和被害人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以案释法,最终,该院依法对段某作出不批捕决定。案件不捕后,承办检察官本着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持续加强与当事人所在家庭、企业沟通,旨在从根源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经过该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该院依法对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当事人所在企业开展公开宣告,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树牢“少捕少押慎诉”理念,加大刑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力度,进一步提升不起诉率,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依法决定不起诉11人,同比上升22.2%,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