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在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申请人魏某从该院分管信访的检委会委员梁奕林手中接过1.5万元的救助金。他没想到,几个月前到检察院的一次普通信访,能得到检察机关的关注,并为他积极申请司法救助金,这让他的心里对检察机关充满了感激。
据了解,2020年6月,申请人魏某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其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款,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当天正好是检察长接待日,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梁奕林认真听取了魏某的诉求。原来,2018年8月,魏某在下班途中被罗某驾驶的无牌拖拉机撞伤。经过法院调解,罗某应支付魏某赔偿金39万余元,然而罗某却迟迟不予履行赔偿。受伤后的魏某,经伤残鉴定八、九、十级伤残各一处,已无法参加劳动,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困难。
经过初步判断,该院认为受害人魏某基本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的条件。随后,该案件被流转到第四检察部门办理,经过调查,被执行人罗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并无不当。得知审查结果后,该院综合业务部及时与魏某取得联系告知案件办理结果,并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详细询问了魏某的生活情况、本次事故造成的伤情等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最终为魏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针对检察机关对民事侵权案件救助线索发现难的情况,今年以来,该院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注意“多留一个心眼,多问一些情况”,主动从来访群众中发现救助线索,并在办理各类司法案件过程中,严格审查赔偿情况,重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等,确保第一时间将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负责相关业务部门,今年来,该院已办司法救助案件4件,同比上升了60%,确保应助尽助,有效凝聚检察力量助推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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