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李某到庭。”随着法槌的敲响,李某盗窃案正式开庭审理。这次与以往常见庭审现场不同的是,控、辩、审三方在同一个时间,不同空间,通过远程音视频传输等技术同步参与庭审。这也是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的一场远程庭审活动。
本次庭审中,作为公诉方的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位于该院智慧检务中心的远程庭审室,法官则在永安市法院。虽然是远程庭审,但程序一样不少,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述……在永安市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的远程庭审室内,墙上大屏幕中清晰地显示审判人员、辩护人、被告人的画面,各方声音无延时,清晰畅通。
据悉,该院智慧检务中心不仅可以远程庭审,通过该系统,办案部门还可以远程提审讯问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切实实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看守所、法院、检察院三方之间互联互通,相较于“来回奔波”的传统办案方式,远程提审、远程庭审非常便捷高效,有效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实现办案质效提升。目前,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案件,一般适用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
自智慧检务中心建成后,永安市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出台远程庭审工作试行规定,该院还出台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工作试行办法,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中心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工作规范进行。截至目前,该院已实现远程提审案件5件,远程庭审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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