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落实生态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资源合力,促进永安林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咨询协作、诉前督促、判后反馈5个方面协作配合机制,逐步探索和完善林业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依法打击破坏林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会签仪式上,该院与林长办公室就当前永安林业保护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交流意见。下一步,该院将以派驻林长办检察联络室为依托,针对生态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推动永安绿色名城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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