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与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旨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积极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重点,依法支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意见》分别就建立日常联络机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督促机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联动机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处机制、协助配合调查和专业支持机制、土地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专项行动及协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应当各司其责、共解难题。
下一步,该院和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形成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合力,为提升本市自然资源保护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永安“绿色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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