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巡查是对全市范围包括古迹遗址在内的文物单位开展实地巡查,通过检查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落实、保护管理落实、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及运行、文物本体及周边安全状况等,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其他作业,是否存在擅自迁移、拆除、修缮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线索。
每到一处,检察人员都会通过询问、实地查看的方式详细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对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标志说明、所有权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与难点,积极与市文体旅游局、辖区镇政府文化站等部门进行会商沟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解决措施。在开展文物保护巡查工作的同时,检察人员还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文物保护法律风险提示,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据悉,自2020年6月该院部署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来,共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联合巡查13次,联合市文体旅游局会签《文物保护“十条措施”》,设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室1个,在辖区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联络点4处,通过联合联动共治,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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