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是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木构建筑物逐一进行实地排查,重点摸排建筑物内灭火器是否失效、是否堆放易燃物、用电用火是否规范以及文物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文物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线索。每到一处,检察人员都会通过询问、实地察看的方式详细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对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标志说明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同时,检察人员还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有效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针对发现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与难点,积极与市文体旅游局、属地政府等部门进行会商沟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解决措施。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和研判,采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意见、制发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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