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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以“检察蓝”守护“湿地绿”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联合永安市林业局、永安市龙头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开展湿地公益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法律咨询等形式,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珍惜湿地、保护湿地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生态“预防”、生态“保护”的定位,能动履职、协同联动,致力于用法治力量推进湿地保护。

  健全联席会商机制。常态化走访永安市林业局、安砂镇政府、永安市龙头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行政职能部门,共商共建凝聚共识,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依法管理、依法保护,形成多部门、各环节“一体化”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开展专题专项监督。精准防控,以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保护对象,开展保护水资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保护野生动物等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侵权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引入碳汇赔偿机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不断强化湿地自然资源司法保护方式和修复模式。

  强化预防保护宣传。开展专题宣传,到湿地公园、农家庭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介绍湿地在自然环境中的重要性,广泛普及湿地保护知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