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8月28日上午,由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受贿、串通投标案公开开庭审理。永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邓长峰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机关通过详实的证据展示、严谨的法律论证,有力指控了罗某涉嫌受贿、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事实。
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全面剖析了本案被告人逐渐背离初心使命,逾越纪法底线的蜕化变质历程,揭示了职务犯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并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改。
“以前总觉得‘腐败’离自己很远,今天坐在庭审现场,才真切懂了‘一念之差就是深渊’。”旁听人员均表示,会以案为鉴,严守廉洁底线。本次庭审有来自全市重点部门、国有企业等130余名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通过“现场直击+案例警示”的双维度震慑,让旁听人员从“案中人”的惨痛教训和“案中事”的深刻剖析中,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从思想根源上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剑指职务犯罪,不仅是对个案的审判,更展现了司法机关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定态度。下一步,永安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形成“人人思廉,全民崇廉”的良好氛围。
版权所有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永安市燕南新安路1299号
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113
技术支持:正义网京ICP备10217144号-1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2024042382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