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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丨永安检察“普法宣传员”走进广场!维权有“典”更有“方”
时间:2026-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3月13日,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永安市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市民广场,开展“提升品质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课堂搬到消费一线,把检察官说法融入群众生活,用案例讲法理、用对话解疑惑,将法律条文变成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维权指南”,让检察温度直抵消费一线。

干警们依托联合宣传展台,通过悬挂普法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与市场监管等单位协同发力,面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干警们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霸王条款”“货不对板”“网购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在遇到消费侵权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司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监督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