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三明市委、永安市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机关党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
一、要强化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永安特点和红色抗战文化资源,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准;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边提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养成守纪执纪的高度自觉,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科学统筹推进,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提升。
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四领一促”工作,“爱拼敢赢”专项行动和我院“敢闯敢拼,实绩争先”活动、同落实“检护民生”“麒麟护企”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成效实实在在体现在推动永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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